Wednesday, February 16, 2011

愛上跑步

說愛上跑步,也許不太準確 — 到底我始終不太喜歡跑步和游水這種以不斷往前進為目標的運動,感覺自己像極了籠裡跑活動輪的倉鼠。

因約了朋友參加今屆的渣打十公里賽而開始練習,漸漸也養成了跑步的習慣。

我不能接受自己在比賽中半途而廢,也不能接受由跑步變成走路,參加了,就必需跑完全程,而且跑一個自己滿意的成績,不必跟人比,這是最低要求。

現在能輕鬆跑完十公里的距離,希望比賽時間能在50分鐘以下就算滿意了。

還是接受不了在健身室用跑步機跑步。也不能在運動場跑圈。我只能在夜半無人時到街上去跑,四周的景物隨踏出的步伐變動,感覺才沒那麼像倉鼠。

記得一開始練習時,街頭跑到街尾便感到不行,幾乎要折返回家,強撐下去也只能勉強跑完兩、三公里,跑畢感覺虛脫,之後三數天連腿也抬不起來。

要放棄練習,有太多的理由︰今天太累了、今天太忙了、今天天氣太熱了、今天天氣太冷了……

反正把自己趕出家門就是。換上跑鞋,都已經來到街上,也就只好硬著頭皮撐下去。

說來有點無謂,不過生常日活很多事情也類似,不得不逼自己去做才能開始。

之後就順暢起來了。跑著跑著,步伐變輕了,呼吸變舒暢了,心情好起來了。

慢慢感受到跑步的樂趣 — 運動為身體注入活力,懶著不動也只有變得更懶,一旦推動了,持續下去就變得容易;相反,稍為停下一會,想再重新開始就難上加難。

這一切,都因拜讀過村上春樹的「關於跑步」— 他的文章如何,人人有不同評價,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是個堅毅的跑者,一個普通的馬拉松跑者,一個偉大的人生跑者。

日常生活也好,在寒風中跑步也好,每次生出疏懶或放棄的念頭,我就彷彿看到村上春樹在慢下來的我身旁跑過,然後看著他矮小而偉大的身影漸漸遠去。

我不要輸,輸給他不打緊,輸給自己可絕對不行!於是,又重拾自己的步伐,繼續跑下去。

跑步,也就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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