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禁煙廣告由詹瑞文演釋很詹瑞文式的表演方法, 為大家說明全面禁煙的好處. 我非常欣賞詹瑞文的才華, 但對他支持全面禁煙不禁有點失望. 首先必須說明, 我是個非吸煙者, 大力支持全面禁煙的朋友, 我完全明白非吸煙者在享用美膳時被濃煙圍繞的氣憤, 但請先平復心情, 聽一聽我反對全面禁煙的理由<註1>:
中學時期我也試過吸煙, 兩三天一包的持續吸了兩三年, 但有一天忽然不想再吸, 就不吸了, 完全沒有經過戒煙的過程, 似乎幸運地身體裡有一種抗體. 我吸煙不為什麼, 當時讀書哪來什麼壓力, 也不為什麼"有型"不"有型", 只是朋友們都吸煙, 自然而然的開始試一下, 之後就喜歡上吞雲吐霧的感覺.
吸煙不吸煙, 是很個人的喜好, 問題是吸煙時很容易會影響到不吸煙的人 - 就算是煙民不吸煙的時候也絕不喜歡被濃煙圍攻! 我認為吸煙者須有自覺, 保持吸煙者的風度, 只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才吸煙<註2>. 這不容易做到, 但不等於不可能; 另一方面, 也必須承認, 不少的煙民, 並無此等自覺, 也就形成了吸煙者與非吸煙者的矛盾和衝突.
正正由於有風度的煙民少之又少, 政府是應該立例管制, 以保障非煙民的利益, 這點我是百分之百同意的. 可是, 我們應該怎樣去管制呢? 依我所觀察, 在餐廳內劃分吸煙區與非吸煙區成效不大, 坐在非吸煙區內的非煙民仍不時受到無賴煙民的滋擾. 但全面禁又是否唯一的解決方法?
吸煙有損健康是煙民與非煙民所公認的事實, 而在用者自付的前提底下, 吸煙者絕對有權去以自己的健康去換取吸煙所帶來的享受. 現今世界各地都流行禁煙, 即使在煙民比非煙民多的日本亦如是; 這並非壞事, 但風氣都傾向全面禁煙, 這是我很不滿的. 全面禁煙對我並無任何影響, 因我現在並無吸煙的習慣, 可是這種做法很明顯是偏袒非吸煙者的利益.
當然, 由於不容易做到把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分開, 讓其不互相影響(不要忘記非煙民在享受呼吸新鮮空氣的同時, 也是在剝奪煙民"嘆煙"的權利) - 這的確不容易做到, 但以我所見, 我們根本沒有作出嘗試: 既然想到食肆全面禁煙, 怎麼不可讓食肆自行決定讓客戶吸煙與否? 這不是說政府不作干預, 要管理的是, 決定讓食客吸煙的, 必須整間餐廳"全面吸煙", 杜絕非吸煙者受到影響的機會. 同樣道理, 別的餐廳亦可實行全面禁煙, 各得其所.
到底哪些地方應容許吸煙, 哪些地方不應該, 市場自會告訴我們.
既然我們身處的社會裡, 有吸煙的人, 也有不吸煙的人,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聽取兩方的意願, 盡可能滿足雙方的要求? 我認為, 這才是文明社會應作的決定.
這樣決定, 無可否認是會讓一些餐廳只歡迎吸煙者, 將非吸煙者拒諸門外, 的而且確是剝奪了他們進該餐廳的權利; 但試想一想, 與此同時, 吸煙者不也是有所限制, 不能進非吸煙者的餐廳吸煙嗎? 這不是很公平嗎? 依此法則, 我們大可很公平地將餐廳根據吸煙者與非吸煙者雙方的意願平均分配.
現在我們提倡的全面禁煙, 根本就是一種很低級的資源分配方法, 只聽取單方面的意願, 完完全全地漠視另一方的素求, 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所應出現的政策. 說得直接一點, 就是容許非吸煙者將吸煙者趕盡殺絕! 試想想, 若果我們的社會所有資源都依此法分配, 後果將會如何?
一個非吸煙者上
中學時期我也試過吸煙, 兩三天一包的持續吸了兩三年, 但有一天忽然不想再吸, 就不吸了, 完全沒有經過戒煙的過程, 似乎幸運地身體裡有一種抗體. 我吸煙不為什麼, 當時讀書哪來什麼壓力, 也不為什麼"有型"不"有型", 只是朋友們都吸煙, 自然而然的開始試一下, 之後就喜歡上吞雲吐霧的感覺.
吸煙不吸煙, 是很個人的喜好, 問題是吸煙時很容易會影響到不吸煙的人 - 就算是煙民不吸煙的時候也絕不喜歡被濃煙圍攻! 我認為吸煙者須有自覺, 保持吸煙者的風度, 只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才吸煙<註2>. 這不容易做到, 但不等於不可能; 另一方面, 也必須承認, 不少的煙民, 並無此等自覺, 也就形成了吸煙者與非吸煙者的矛盾和衝突.
正正由於有風度的煙民少之又少, 政府是應該立例管制, 以保障非煙民的利益, 這點我是百分之百同意的. 可是, 我們應該怎樣去管制呢? 依我所觀察, 在餐廳內劃分吸煙區與非吸煙區成效不大, 坐在非吸煙區內的非煙民仍不時受到無賴煙民的滋擾. 但全面禁又是否唯一的解決方法?
吸煙有損健康是煙民與非煙民所公認的事實, 而在用者自付的前提底下, 吸煙者絕對有權去以自己的健康去換取吸煙所帶來的享受. 現今世界各地都流行禁煙, 即使在煙民比非煙民多的日本亦如是; 這並非壞事, 但風氣都傾向全面禁煙, 這是我很不滿的. 全面禁煙對我並無任何影響, 因我現在並無吸煙的習慣, 可是這種做法很明顯是偏袒非吸煙者的利益.
當然, 由於不容易做到把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分開, 讓其不互相影響(不要忘記非煙民在享受呼吸新鮮空氣的同時, 也是在剝奪煙民"嘆煙"的權利) - 這的確不容易做到, 但以我所見, 我們根本沒有作出嘗試: 既然想到食肆全面禁煙, 怎麼不可讓食肆自行決定讓客戶吸煙與否? 這不是說政府不作干預, 要管理的是, 決定讓食客吸煙的, 必須整間餐廳"全面吸煙", 杜絕非吸煙者受到影響的機會. 同樣道理, 別的餐廳亦可實行全面禁煙, 各得其所.
到底哪些地方應容許吸煙, 哪些地方不應該, 市場自會告訴我們.
既然我們身處的社會裡, 有吸煙的人, 也有不吸煙的人,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聽取兩方的意願, 盡可能滿足雙方的要求? 我認為, 這才是文明社會應作的決定.
這樣決定, 無可否認是會讓一些餐廳只歡迎吸煙者, 將非吸煙者拒諸門外, 的而且確是剝奪了他們進該餐廳的權利; 但試想一想, 與此同時, 吸煙者不也是有所限制, 不能進非吸煙者的餐廳吸煙嗎? 這不是很公平嗎? 依此法則, 我們大可很公平地將餐廳根據吸煙者與非吸煙者雙方的意願平均分配.
現在我們提倡的全面禁煙, 根本就是一種很低級的資源分配方法, 只聽取單方面的意願, 完完全全地漠視另一方的素求, 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所應出現的政策. 說得直接一點, 就是容許非吸煙者將吸煙者趕盡殺絕! 試想想, 若果我們的社會所有資源都依此法分配, 後果將會如何?
一個非吸煙者上
你個建議都唔錯,現在一些餐廳有咁多分店,找一兩間為「全面吸煙」也可行吧。當然,如果話咁會影響店員的健康,咁就係另一個問題...難道「全面吸煙」店是全自助運作嗎。
ReplyDelete跟顧客一樣,願者上釣;就快餐店的運作模式來說,將工作區域跟用餐區域分隔,並非完全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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