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舉手機器

寫blog已有五年多,期間甚少談及政事,皆因世上有一種人,他們認為自己熟讀歷史、看透世情,唯有他們知道世事的真相與黑暗面,對於政治,他們的觀點牢不可破;與之論政,索然無味也。

不知何故,最近香港的政治新聞愈發荒誕,價值觀受衝擊下實在忍不了口。

前文提到我們從一塌糊塗的財政預算案事件「扭計」得到六千大元,昨天泛民在立法會否決了涉及602億元的臨時撥款決議案,不少人認為泛民的決定「不負責任」,我倒認為,這說法本身才最不負責任。

臨時撥款決議案本質是就批出供政府營運的資金商議,由於香港市民享用的公共服務均靠此運作,決議案在香港歷史上從來沒有被否決過。財政司長曾俊華因而批評泛民將政治放在市民利益之上,屬不負責任的做法。

在這裡我不打算討論到底是市民利益重要,還是涉及市民利益的財政預算案的合理性與正確性重要,也先不管泛民這次的舉動在13名建制派缺席議員回歸後所能作出的實際影響;我只關心一件事︰開會投票的本質。

一班議員開會投票去決定一件事,原來「支持」是責任所在,「不支持」即似犯下天條,投票的原意何在?真舉手,假投票,這是我們要的民主嗎?

說不投支持票的議員「不負責任」,這句話的含意很可怕 — 議員的責任,原來是不管對錯,只管支持政府的決策,當一個比綜藝節目的錄音笑聲更可笑的舉手機器。

當這機器失效,議員因立場與政府政策不相符而發聲時,「市民利益」是議員的利刃,還是政府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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