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3, 2012

談創作與寫實



復活節期間參加了朱嘉明老師的師生畫展,不知不覺已變成師兄身份的我,看見師弟師妹們人數竟有上百人之多,真為桃李滿門的朱老師高與。

今次依朱老師的喜好和風格帶了幾幅寫實畫參展,都是些花花草草、水果等靜物,也有一兩幅人像畫。我特別喜歡兩幅水果的靜物畫,畫時不求賣弄技巧,不想什麼遠大藝術目標,甚至完全沒有必要顧及與觀者的溝通,只單純地享受繪畫物事的樂趣,畫面記錄了我對繪畫最純真的熱愛,這讓我自己很歡喜,慶幸自己還能感受這種單純。

這次畫展能看到多位師弟師妹的作品,大家都把自己最好的拿出來讓人看,希望能把繪畫的樂趣與別人分享,那份期昐與熱情對我來說實在是既熟識又陌生。

當中一位師弟特別熱心,長駐在自己的畫前為參觀者講解,他的畫讓我憶起了當年那種拚命想衝破固有框架,想要畫出一點不一樣的東西來那種想法,而在寫實派系的朱老師門下,抱這種想法的學生不多。

這位師弟說了一句話讓我想了好久,他說,他那幅畫跟別的寫實畫不同,是一幅創作畫。我當下感覺他有點看不起寫實畫,並為自己的作品自豪,但在這裡我並不是要批評他的想法,而是他提出這一點,的確值得在學者深思。

創作,到底該由哪一點開始?是不是必須要有一定的基本功,然後我們才可以開始去想創作的事,在那之前不該痴心妄想自己能那麼早就踏進創作的殿堂?那基本功的門檻,又該設定在什麼高度才算合適?

像我這次的靜物畫,用我喜歡的方式來畫,我覺得自己高興就夠了,徹底沒有想過創作不創作,那麼,問題來了,這樣的一幅畫,算不算創作?到底,有沒有一個定義,能以資識別這幅是創作畫、這幅不是?

又或者說,一幅「創作畫」,如果不是必須完全無中生有,而是某程度上都與這世上的物事有所關聯而以之為依據作出變奏,那麼,一幅畫裡面,「創作」與「真實」之間的成分比重,該以多少為準則去評定那是否屬於「創作」而非「寫實」?

是不是我們必須緊抱「創作出一點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來,把新的事物帶到這個世界」這種想法作畫,我們才算是在創作?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在這個世界上本來不存在的東西,真的存在嗎?

換一個說法︰藝術家之所以為藝術家,就是他們能在平凡中見不平凡,能在生活中抽取出別人看不到的美,以不同的形式表達出來,讓其他人得以從一個不一樣的角度去看這個世界,這就是藝術家的價值。而那種美的元素,卻是由來自有的,不是藝術家「創造」出來的。這個世界之所以有趣,正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不一樣,藝術家只不過精於將自己的看法確立,並準確地傳達給其他的人而已,當中其實並沒有涉及太多所謂的創作。

各種藝術的表達都涉及技巧的訓練,務求達致完熟,好讓藝術家與觀賞者之間的溝通暢通無阻,而這技巧的追求,理應由創作帶動,應先有創作的慾望,一邊摸索一邊修煉;這練功的過程當中又特別容易讓人迷失,每當你學多一點,技巧上每前進一步,魔鬼就來拖扯你的後腳,引誘你隨進以技巧高超為榮的陷阱,在技巧訓練上,讓你遠離藝術多一點。

再換一個角度來看︰寫實畫,其定義是否就是「描寫真實」?描寫到什麼程度,才算「真實」?我們常聽到看畫的人說,哇,這個畫家好厲害,畫得像真的一樣!是不是愈像真的就愈厲害?那到底是照相機厲害還是人厲害,還是能畫得像照相機一樣的人厲害?

如果寫實畫的精神只求像真,那麼它在照相機誕生的那一天早就死了。寫實畫這個畫種之所以到今天依然存在,是因為它在表達事物的真實一面之外,亦容許畫者在「畫真實的東西」這個框框之內,能寫一己之情,能抒發自己對該物事的真切感受,借物言情。這麼一「寫」,只要由心而發,不管算不算得上是「創作」,已能畫出不同。繪畫,不管任何畫派,殊途同歸,最終求的都是畫出自我。藝術可貴之處在於,那自我絲毫不能造作,你是怎樣的一個人,就畫出怎麼樣的畫來,而這世界上,永遠有人喜歡你,有人不喜歡你,刻意改變自己去討好別人,在生活上或許能做到,卻沒法通過藝術時光大道的考驗。

說來藝術還真有點像佛理︰這「創作」的心態,第一天學畫就應該要有,既應珍存於心,不能「無」,亦不能「有」,刻意「創作」,創作的心也就不再單純了。

每人走的路各有不同,也在不同的時候處於不同的階段,能愈早擁有想要創作的心,愈是難能可貴,願所有學藝者走在自己的路上,都能逐步找到真正的自我。

Wednesday, April 11, 2012

年宵花市

情場像年宵花市,當別的檔攤順應人潮調整價格,人多時賣貴點,快天亮了,人群漸疏,便降價求售;作為檔主,你大可堅持不降價,希望在天亮收市前等到識花人,只是,賣不去的話,別怨,更不要眼巴巴望著其他的檔主疲獲利離場,那只會讓人笑話。

電視節目《盛女愛作戰》成功製造話題,等愛中女那幅可憐相其實並不罕見,在女多男少的今天,我們身邊總有好些未能成功配對的女性朋友,其中自怨自艾者也不少。我真心覺得,身邊沒伴沒什麼大不了,成功配對的也不代表生活從此幸福快樂,單身更不一定就是說你本身的性格有些什麼缺憾才會沒人要,同時,也不存在什麼外型條件限制,樣子再差的人也總有辦法找到伴侶,不然,今天早就沒有樣子不好的人的遺傳因子了。

不管你的條件如何,你都絕對有權利堅持你的要求,只是,找不到伴侶時,真的,請別怨。這不是說你活該,而是當你一怨,樣子就像全世界欠了你似的,讓人感覺單單跟你交朋友也會沾上惡運,這樣當然不可能找到人去賞識你的內在美,不是追求者給你的外型嚇跑了,而是你自己把你的內在美也趕跑了。

有趣的是,在男性成為搶手貨的今天,「盛男」依然為數不少,當中自持女多男少,不肯面對自己內在外在條件均不及人卻仍堅守其諸多擇偶要求者,何嘗不也將自己求偶失敗的事實推搪在對方身上,訴諸港女十宗罪?

其實,想要找個人願意跟你一起,先學習去當一個讓人跟你一起感覺舒服的人,這不是常識嗎?先別急著去做什麼醫學美容,學好做人再說吧。

學做人,是終生學習,未能成功配對的固然要學,老夫老妻每天相對,更不能不學。